释义:指违背自然规律所受的刑罚。
遁天之刑,读音为:[dùn tiān zhī xíng]。
释义为:指刑法残酷,超越常法,逃入天道所制裁的境界。
故事原文见于《列子·汤问》:“庆忌者,齐之习水者也,疾走先游如狂,故号曰‘飞鱼’。……吴王闻其力士飞鸿击刺之术,乃召而示之。庆忌对曰:‘王之所欲莫如无敌于天下。臣故能飞,飞不若凫鷃;臣之所欲莫如走;走不若趋走者。何则?凫鷃远飞,难加手制;趋走者走不甚远,可坐而制也。’吴王曰:‘善!寡人得而制子矣。’庆忌曰:‘王独不见夫腾猿乎?其始乘高调于木,莫不腾焉,及其终也,月窟不过。不若掇足而得也。今王制臣以皮,服之以刑,是乘木而腾者也。’吴王乃止。”后因以“遁天之刑”指刑法残酷,逃入天道所制裁的境界。
例句:王明法刑极重,人命危浅则以遁天之刑杀之。
“死底境地为生者所不知,所以畏惧,不知生是‘天刑’,故如《养生主》所说,死是‘遁天之刑’,是‘呼之县解’”。
◎许地山《道教史》第四章
1、“死底境地为生者所不知,所以畏惧,不知生是‘天刑’,故如《养生主》所说,死是‘遁天之刑’,是‘呼之县解’”。 ◎许地山《道教史》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