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指把拒捕、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同“格杀勿论”。
“格杀无论”这个成语来自于清朝小说《官场现形记》中的一则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清末时期,中国的官场腐败和欺压百姓的种种现象。其中有一名书生,为了救自己的侄子,冒着被杀头的危险去县衙状告自己的上司。在状告过程中,书生义正词严地陈述了上司的种种罪行,并表示如果上司再继续欺压百姓,他将采取“格杀无论”的行动。
书生的话让在场的人都感到震惊,因为按照当时的法律,杀人是需要经过审判才能定罪的。但是书生表示,如果上司再继续欺压百姓,他就会采取私刑,不论对方是否抵抗,是否求饶,都会将其格杀。这个成语后来被用来形容一个人为了维护正义,不惜采取极端手段,甚至不惜杀人。
这个故事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残酷,也表达了人们对公正和正义的追求。虽然“格杀无论”这个成语在现在看来可能过于激进和不人道,但是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这种行为却被视为一种无奈的反抗方式。
近义词: 格杀勿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