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判:显然的区别。区分的清清楚楚,完全不一样。
判然不同,读音为:[pàn rán bù tóng]。
释义为:判然:显然、明显得多的样子。形容分明地有区别。
故事:宋代,有一位名叫李侗的人,他是当时著名的学者朱熹的老师,他主张“求理”应该从研究事物开始,注重实证。在当时的社会上,有很多人都是注重死记硬背,他们并不重视实际研究,只懂得一些皮毛就自以为是。李侗为了教育这些人,便经常在乡间开设书院,讲授学问。有一天,一位名叫夏直的青年前往书院向李侗请教。李侗问:“夏直,你对理学有何看法?”夏直思索了一下说:“虽然我不懂深奥的道理,但我认为朱熹主张‘格物’求理的思想是错误的。”李侗追问道:“何为‘格物’?”夏直回答:“格物就是对事物的研究、分析。”李侗听后,对其他学生说:“你们听听夏直的话,他对事物根本就没有研究过,就凭主观臆断妄下结论,这是非常错误的。”接着,李侗又对夏直说:“判然不同的两个事物,怎么能混为一谈呢?你应该多读一些书,多研究一些事物,才能有所领悟。”
通过这个故事可以了解到判然不同的典故及出处。这个成语告诫我们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研究事物,才能不被表面现象所迷惑。
1、且是那些做戏的妇人,台上的风姿与台下的颜色判然不同。
近义词: 截然不同 迥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