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形容公开抢劫或肆无忌惮地干坏事。同“明火执仗”。
**明火持杖,故事说的是唐朝立国之初,朝廷为了巩固社会安定,强化法制,唐高祖李渊明令:大小官吏,均不得携带持仗入朝,以免引起群众效仿,造成社会混乱。然而此令一出,民间却有人明火执仗,入室行窃,令朝廷束手无策**
后来,高祖李渊知道了这种明火持杖的行为是针对朝廷禁仗的,于是便又下令禁止民间持仗,并严惩明火持杖的人。但是因为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闹市,而闹市聚集的行人多是各阶层的人民,严刑峻法反而引起群众的愤怒,法不责众反而造成了这种行为更难制止。这种情况直到武则天时期才有所改变。此事从另一方面说明:律法的威严需要强大社会背景下的配套措施,如果一方单方面强硬施压反而会造成事与愿违的结果。此事件对当时社会法律条文及执行产生了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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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义词: 明火执杖 明火执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