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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制办公室秘书处年度个人的工作总结(精选3篇)8-5-24

句子大全 www.xuehanzi.net 2024-04-27 10:23 216

简介:感谢网友“年星宇”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市法制办公室秘书处年度个人的工作总结(共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大家分享。

篇1:市法制办公室秘书处年度个人的工作总结

一年来,市政府法制办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以深入开展“十大工程”为抓手,强基础、谋创新、求拓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温州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效的制度保障。

一、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工作成效,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程

(一)在全省率先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十二五”规划,全面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以及市委关于“法治温州”建设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结合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实际,我办组织力量完成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初稿。在全市法制办主任会议和全市政府部门法制处长会议上对初稿进行了专门讨论。同时,通过《温州政府法制网》,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建议,并对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汇总、整理,加以研讨,予以吸纳。《规划》于2月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月15日,市政府印发《xx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这是全省首个对“十二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做出全面部署的工作规划。

(二)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在进行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20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同时,根据省法制办《关于开展xx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xx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xx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目标要求(试行)》和《xx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方案,明确了工作的具体要求。目前,已开展创建申报工作,经过初审,共有5个市级执法部门、25个县级执法部门被确定为xx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培育对象,其中xx市工商局等9个执法部门被确定为xx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培育对象。

(三)为确保201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章可循,在前期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我办提请市政府,于2月出台了《xx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及考核评分标准》。该体系共分一级指标9项,二级指标38项,三级指标65项,评分标准61项,内容涉及法治政府建设的方方面面,既全面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和省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又充分结合了温州的工作特点,是目前国内最完善、最领先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之一。7月,我办还将历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编印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探索与实践―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材料汇编》,进一步夯实了我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基础。

(四)顺利完成省政府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的迎检工作。1月7日,省政府考评组对我市20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指标在全省都居于领先水平,工作成效获考评组高度评价。3月,我市被省政府授予全省依法行政考核先进单位称号。由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在年初召开的全省法制办主任会议上,我办做为唯一一个地市法制办代表作了经验介绍。

二、围绕民生需求,服务经济发展,大力推进政策制度保障工程

(一)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计划制定工作。为推进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我办根据全市“十二五”规划精神,参照国家立法的做法,结合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在全省首次建立了无立法权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库制度,这是我市进一步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方式的重大举措,为实现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由部门主导向政府主导转变又迈出了重要一步。2011年3月,《xx市人民政府20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和 “十二五”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库》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十二五”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库共收录各部门申报的调研项目34件,共编制2011年度计划制定项目16件,经市领导批准新增制定项目1件,合计17件,重点突出了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开展“六城联创”、建设“三生融合”的现代化国际性大都市,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等领域的内容。下半年,我办还对计划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并于年底对全年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通报。

(二)修改完善《x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年以来,我办根据《x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管理的通知 》(温政办〔〕15号 )要求,结合我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对《办法》进行了全面细致地修改完善。此次修订主要完善了计划流程,强化了计划管理,修订后的《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6月19日起施行。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与备案审查工作。2011年,共起草和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136件(不完全包括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其中,年度计划项目完成14件,暂缓出台3件,“十二五”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库中已经较为成熟的项目1件,修改项目4件,其他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114件。同时向省法制办报送备案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对县(市、区)和市各相关部门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全年共收到11个县(市、区)和市各相关部门报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20件,其中县(市、区)报送95件,市部门报送25件;审查完成91件,并对其中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审查意见。在做好日常备案审查工作的同时,结合今年市委市政府开展的“四小车”整治等活动,我办积极参与,提前介入,除对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外,还对“四小车”整治等活动的其他配套性文件进行前置审查,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依法顺利实施。这一前置审查的做法在全国都处于试点阶段,很少有地市级法制办开展这项工作。

(四)认真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核工作。我办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题均在会前进行严格的法律审核把关,为市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预防和化解纠纷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全年共参与2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128个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提出的审核意见和建议大都被采纳。尤其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时审核社会管理创新1+7文件,金融体制改革1+8文件,统筹城乡改革1+11文件等,为市委市政府当好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同时,审核市政府领导批转的具体案件20件,已办结或回复14件。下半年,我办按照陈德荣书记的批示要求,召集乐清柳市、瑞安塘下等四大中心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调研座谈会,就完善中心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方案听取各方意见,从法律层面对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并形成了初步意见上报市委。

三、重视资格审查,强化执法队伍管理,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工程

(一)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并向社会公布审查结果。为全面掌握我市行政执法队伍的基本情况,根据新一轮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精神和部署,我办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持证执法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组织近40个市级部门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员参加了业务培训会,对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新系统的具体操作、日常管理和维护,网上考试的流程及规定等进行了指导和演示;根据《xx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xx省行政执法证〉年审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xx市级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xx省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全年共审核行政执法人员证件资料1829份,市本级审核录入188份,发放执法证件1554个。通过以上措施加强了执法证件备案登记工作,强化了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上述各项工作的开展过程及结果都已在温州政府法制网向社会公开。

(二)加大调研力度,重新梳理、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机构改革和我市城建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在对我市各类行政执法主体职能变动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重新梳理、确定,同时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组织50个市级部门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开展三次集中审核,共对30余个单位的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岗位、执法职权梳理情况进行了交叉审核并现场予以反馈。审核结果表明,各部门均能严格按照工作部署,把握好时间节点,抓好梳理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总体质量较高,实现了预期目标。目前,各行政执法单位已将各自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三)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大检查。今年以来,我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大检查,对丧失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清理,严禁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同时,严格按照《xx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确定的资格条件,以各单位的“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为据,对持有《xx省行政执法证》的19624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核对清理,共收缴证件462个。

四、加强检查指导,优化执法环境,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工程

(一)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成果,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优化行政执法环境,我办编印下发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材料汇编》,并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对52个市级部门的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就各部门行政处罚裁量依据梳理情况、行政处罚事项梳理情况、细化量化标准公布情况、配套制度建设情况及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量化标准及配套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执法实践中执法人员科学应用裁量标准的自觉性,有效防止和减少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乱用和滥用的现象,为温州转型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情况明察暗访活动。为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办联合市监察局采取“听、看、查”的方式,在全省率先对市卫生局、市烟草局、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等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通过开展该项工作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优化了执法环境。

(三)开展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试点工作。为推进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工作,有效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我办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了xx市、xx市、xx区、市国土局、环保局、运管处等六个试点单位,在全省率先开展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试点工作。在我办的及时指导和督促下,经过各地、各部门的相互配合、共同努力,目前,各试点单位在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与裁量工作规范化建设上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四)加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大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纠错力度。全年共收到市直各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件152件,全部完成审查任务,对个别部门报备的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问题或瑕疵,如法律适用错误、表述歧义等,均及时通知纠正,切实强化了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

五、加大问责力度,提高行政效能,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工程

(一)开展零处罚、零许可情况的执法检查。我办根据2011年上半年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统计工作得出的数据,组织未发生行政处罚或行政许可案件的市级部门召开了专题调研会。市科技局、计生委、体育局等10个部门的法制处长或法制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就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或行政许可案件的主客观原因作了充分研讨,在此基础上,我办对市本级零处罚、零许可情况进行了通报,同时将相关情况从理论层面进行深入分析,转化为工作调研成果,并在市委组织的理论调研课题评选中获温州发展研究奖。此项工作在全省尚属首创。

(二)开展行政强制执法检查。9月份,我办组织力量,在全省率先对相关部门的行政强制措施开展了调研评查活动,并根据新颁布的《行政强制法》和前期评查活动的结果,制订完善了《xx市行政强制措施案卷基本标准(试行)》。同时,先后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逐个逐项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并发出评查情况通报。市政府陈金彪代市长对该通报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对照整改,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对重大、典型行政败诉案件进行行政问责。在2010年出台《关于实行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的通知》基础上,配合监察部门开展行政诉讼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工作,年初,首批12名政府官员因行政败诉受到了党内警告、行政记过等处分,这在我省尚属首次。中央及省内众多重要媒体纷纷对此进行深入报道,引发了全国对温州依法行政工作的新一轮关注。

六、拓宽复议渠道,化解行政争议,大力推进行政矛盾纠纷化解工程

(一)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2011年度,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9件,受理54件,告知20件,不予受理5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46件,按期结案率为100%。在办结的案件中,作出维持决定的28件,占结案数60.9%;撤销的6件,占13%;确认违法1件,占2.2%;终止(撤回申请)的8件,占17.4%;驳回申请的3件,占6.5%。通过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既保障和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同时也依法纠正了行政机关一些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由于我办行政复议工作成效显著,我办先后被省法制办和国务院法制办评为全省和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

(二)开展行政复议乡镇受理点试点工作。我办根据《意见》精神,结合我市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在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提出了行政复议乡镇受理点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了乐清柳市镇、永嘉桥下镇等5个乡镇为乡镇行政复议受理点。在我办的有力指导下,各受理点试点工作已全面铺开,从而进一步畅通了我市行政复议工作渠道。

(三)加强行政调解和解工作力度,案件调解、撤销率得到进一步提升。我办历来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工作,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力争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各类行政纠纷,案结事了率达到93.5%,充分体现了复议工作的特殊优势,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复议与信访工作的衔接互动。今年以来,我办着力加强与信访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参加全市信访复查复核会议、西藏退伍兵信访会议和三产返回地转让开发协调会等。同时在做好个案协商互动的基础上,以全面衔接,形成长效互动机制为目标,进一步扩大联动合作面,确保各类行政争议得到及时有效解决。11月,联合市中级法院、市信访局制定出台行政复议、行政审判与信访联席会议制度,为依法治访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

七、加强行政与司法合作,深化工作成果,大力推进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工程

(一)召开xx市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我办联合市中级法院召开了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会议就目前房屋行政登记行为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在诸多方面取得共识,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供各有关单位参照执行。

(二)开展行政首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及司法建议反馈工作专项检查活动。为切实提高行政首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率和司法建议反馈率,我办以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行政首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和司法建议反馈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联合市中院,并邀请市监察部门,对全市行政首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及司法建议反馈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同时,我办于2月底组织承办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调研会,省法制办相关领导和市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市在该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深入探讨和研究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下一阶段加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重点。此外,我办还联合市中院和市监察部门,对全市行政首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及司法建议反馈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彭佳学同志对此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首长出庭和司法建议反馈工作,我办也已按照批示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并将该项工作做为重要内容列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三)自觉接受法院的司法监督,努力保持司法建议反馈率达100%,行政案件败诉率明显下降。一年来,我办高度重视市政府司法建议反馈工作,积极加强与市中院的联系沟通,对司法建议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开展相应的专项检查和整改。同时,加大对基层和部门的指导力度,明确要求,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切实降低行政案件败诉率。全年,我办司法建议反馈率达到了100%,行政案件败诉率明显下降。同时,我办还就首长出庭和司法建议反馈工作从理论层面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成果获得温州发展研究奖。

八、加强理论研讨,丰富培训形式,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工程

(一)主动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汇报交流。今年2月,我办在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门就前阶段依法行政工作成果和今后五年的工作规划作了汇报,并形成会议纪要。今年9月,我办联合市府办等部门,组织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法制办主任,市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法制处长参加会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以及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编办领导应邀到会。市政府主要领导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法制办主任王靖高同志就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在会上作了通报。会议还就相关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

(二)组织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和内容。今年1月和7月,为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我办先后召开全市法制办主任会议和全市部门法制处长会议,就《意见》的精神和内容进行了专题讲座,并多次派员到各地各部门开展辅导培训,提高了一线法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

(三)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教育培训。我市历来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要求将这项工作作为提高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措施。一年来,我市先后共组织了三次培训。一是于5月份在市本级和xx市分2期举行了xx市201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全市总计380余人参加。整个培训、考试工作历时近一个月。二是于8月份,对全市以前领取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更新知识培训。本次培训考试在市本级和6个县(市)共分14期举行,全市总计6000多人参加,历时一个多月。三是于10月份举办了《行政强制法》培训会,各县(市、区)法制办全体工作人员、市各有关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近200人参加培训。培训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法制办主任王靖高同志结合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对法律条文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精神提出要求。

(四)组织听证观摩活动。为进一步规范行政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公开性、科学性与透明度,今年5月,我办组织市级主要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处长参加温州“四小车”整治方案听证观摩会,为各部门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交流平台。

九、强化仲裁案件办理,开拓仲裁服务新领域,大力推进仲裁事业拓展工程

(一)总结仲裁分会经验,做好宣传推广工作。我市在温州仲裁委鹿城分会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就分会试点工作及时作了全面深入的总结,对其他县(市、区)法制机构工作开展情况作了充分的实地考察,着重对沿海县(市、区)法制机构开展深入调研,并选定1-2个区域作为重点进行推广,利用分支机构的平台力量,将仲裁法律制度向农村宣传、延伸。

(二)出台金融仲裁规则,全力服务金融业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温州地方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精神,大力助推我市金融创新发展,切实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稳定,在我办的直接组织和指导下,温州仲裁委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实际,专门制定出台了《金融仲裁规则》,努力为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提供最为快捷、高效的仲裁服务。同时,我们还组织赴杭州仲裁委金融仲裁院进行调研,对我市部分金融、保险机构的合同文本仲裁条款落实率进行摸底,为进一步化解温州金融**,深入开展金融仲裁工作打好基础。

(三)出台仲裁调解规则,提高仲裁调解和解水平。一年来,为进一步发挥仲裁法律机制平台优势,积极参与我市大调解体系建设,提高仲裁调解和解工作水平,为温州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营造开放、诚信、和谐的良好氛围,在我办的积极引导下,温州仲裁委制定出台了《仲裁调解规则》,进一步拓展了调解领域,规范了调解工作程序,仲裁案件调解和解工作力度得到加强,民商事纠纷化解能力和水平显著上升。2011年,共受理仲裁案件877件,标的额16.2亿元,收案数量和案件标的额均列全省前茅。全年办结仲裁案件1063件,其中调解和解结案270 件,调解和解率达25.4%。

十、积极探索,强化创新意识,大力推进政府法制业务创新工程

(一)积极开展行政指导、行政行为民事化、说理式执法文书等方面的探索和经验推广,加快行政管理方式创新。一年 来,在我办的积极指导下,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单位大力开展了行政行为民事化等活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为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我办制定出台了《xx市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的指导意见》及《xx市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操作规范(试行)》,各地各单位已按照上述文件精神和要求,陆续对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进行了全面规范。

(二)在全省率先开展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调研,建立相关机制,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我办在全省率先完成有关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的材料收集和调研工作。在全市法制办主任会议和部门法制处长会议上,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烟草专卖局以及xx区政府分别就执法平台建设的情况进行了经验交流。在推进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的同时,我办十分注重日常工作信息的交流和公开,连续多年获得全省政府法制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在此基础上,我办不断加大对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力度,并在xx市开展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试点。近日,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在省政府办公厅《专报信息》上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指出,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有利于提高执法公信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要求全省各地认真学习借鉴瑞安的做法。

(三)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调研,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切实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行政调解工作中的牵头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央综治委等16家单位《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办根据市委领导的要求,及时组织力量开展行政调解调研工作,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切实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行政调解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在此基础上提请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全面贯彻预防为主、调解优先、主动疏导的工作方针,充分体现自愿平等、合法合理、积极主动的工作原则,对我市行政调解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规范。由于我办对行政调解工作高度重视,启动早,措施实,工作成效得到了市领导和省法制办领导的多次好评。

,我办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围绕温州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中心任务,以打造法治政府为总目标,以“创先争优、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为主题,以“学赶杭甬、比追青厦”为主线,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目标、有部署、有措施、见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做好省政府对我市依法行政考核的迎检工作,力争在考核中突出我市工作亮点和特色,继续力争全省先进荣誉。二是组织召开全市法制办主任会议和全市部门法制处长会议,总结回顾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各项工作任务。三是结合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十二五”总体规划,出台全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四是根据《xx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要求和标准,制定《20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细则》和《20度市直单位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细则》,并组织好年终考核工作。五是组织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回顾我市各地、各部门年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并就下半年工作作部署。六是完成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创建评比工作。七是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全面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八是进一步完善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理论研讨班。研究制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方案,组织好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九是着力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调研成果,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我市政府法制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

二、紧紧围绕转型发展和民生改善,进一步提高制度保障质量

一是进一步落实政府主导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原则,重点围绕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管理创新、金融体制机制、改善民生、促进发展和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深入开展调研,制定计划建议清单,在与各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出台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在年中开展督办,年底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通报。二是对所有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法议题进行法律审核,并在全省率先开展优秀法律审核意见书评选工作。三是按照《x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要求,继续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并在全省率先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试点工作。

三、努力发挥维稳职能,进一步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纠纷

一是着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畅通复议申请渠道,以实现案结事了为工作目标,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大力加强调解和解工作,推进行政调解制度的落实,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协调疑难行政争议。三是深化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政府和法院主要领导参加的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四是按照《关于建立xx市行政复议、行政审判与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配合与落实。五是对行政首长出庭和司法建议反馈落实情况的通报开展督查,并按照省政府新出台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新一轮的检查。六是加强对仲裁工作的组织管理,引导仲裁机构加强与金融、保险等行业的协作,积极筹建我市金融仲裁院,建立金融仲裁员队伍,制定并完善金融仲裁相关配套制度,提高仲裁工作服务温州地方金融发展,维护金融稳定的能力。

四、切实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认真落实中心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方案,按照省、市领导批示要求,指导开展中心镇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试点。二是认真总结行政许可试点工作经验,结合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在全省率先全面开展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工作。三是在全省率先推广处罚结果公开制度,并继续推广说理性文书、权力阳光运行等机制。四是为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有效开展,规范和强化案件移送工作,在全省率先与检察部门共同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对接机制。

五、着力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

一是在全省率先对行政强制案卷、零处罚、零许可情况开展全面检查。二是对全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在全省率先开展城建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研究完善行政登记自纠制度。三是进一步深化行政问责工作,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并在全省率先建立败诉责任认定机制,完善行政败诉责任追究制度。

篇2: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

2012年,市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以深化依法行政考核、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等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解放思想为先导,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坚持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器”,破解难题的“金钥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过制定方案、召开动员会、理论学习、查找问题、征求意见、剖析根源、制定措施,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破解发展的思想障碍。全体党员干部树立了“逢先必争、逢旗必夺”的决心,以事争一流的信心,力求在创新发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化解矛盾、服务政府决策、完善考核机制、执法队伍建设上求突破。市委大讨论活动办公室第28期《简报》刊登了我办“七个求突破”的经验做法。

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城市管理、住房保障、食品安全等关系社计民生的问题为重点,认真谋划立法项目,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完善立法程序,从根本上保证立法的必要性和科学性。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在立法工作中,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开门立法,坚持急需为先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立法听证等制度,广泛集中民智,确保立法质量。起草了《**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修正案)》、《**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3部地方性法规,经市政府审议后,市人大已审议通过。《**市物业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在《**劳动日报》等媒体予以公告,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市第一部关于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加强对政府规章的起草审核把关,维护法制统一。在政府规章制定过程中,我们严格把好程序关、政策关和备案关,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坚持“立、改、废”并重的原则,注重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审核把关作用。完成了《**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和《**市供热管理办法》2部政府规章的起草工作;完成了关于《**市扶助残疾人规定》等3部政府规章的前期立法调研工作。同时,按期完成了省法制办交办的43部法规和规章的征求意见工作,提出了90余条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是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确保工作质量。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市行政机关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事前审查暂行规定》,起草了《**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若干规定》。该《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政府令形式公布,为全市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设立了规矩,有效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认真履行审查职能,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努力当好政府制度建设的“审查部”。完成了《**市市级政府公务仓资产管理办法》等41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从起草、报送、审查、决定和公布等制定程序进行把关,保障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

四是推进“四项制度”建设,强化重点领域管理。为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等领域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我办与市政府办、市纪委多次组织召开了有关制度建设调度会和协调会,研究部署了我市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方面管理制度工作。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意见》,经市委、市政府审核后,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推进了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制度化建设。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坚持把规范执法行为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结合优化发展环境活动,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提高全市的行政执法水平。

1、认真开展“三类事项”清理工作,着力提高行政效率

利用两个月的时间,牵头组织开展了行政许可、非许可类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三类事项”清理工作。在清理工作中,坚持合法有据、精简高效、合理稳妥原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为准绳,以各行政执法部门在“三定”方案中界定的工作职能为依据,对各部门设定的“三类事项”逐项逐条地进行核对,凡是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一致的,一律予以撤销。经过清理确认,全市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为238项(行政许可180项,非许可类行政审批 58项),比调减了44项,消减率为15.6%;行政监管事项为172项,使我市在全省保留事项最少。清理结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文件形式下发了“三类事项”清理通告,并在《**劳动日报》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此项工作得到了市委书记王雪峰、市长陈国鹰、市纪委书记张振县等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市纪委书记张振县对此专门做出批示:“法制办服务中心高效快捷,重点突出,卓有成效,机关部门应学习”。

2、全力推行行政执法“五规范”,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按照市优化办的安排部署,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五规范”的实施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用语、执法文书和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进一步予以规范,并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对制定的“五规范”制度进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7月,我办与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对行政执法“五规范”落实情况,采取听汇报、查档案、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了集中检查。共查阅案卷709部,召开座谈会22次,回访服务对象和处罚对象176人次,有力推动了行政执法“五规范”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加强督导检查,制定了《**市优化发展环境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考评细则》和《关于行政执法“五规范”检查的实施方案》。根据考评细则和实施方案,与市纪委、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对各县(市)区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全面检查,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不断健全和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廉洁高效运行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印发了《关于统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格式的通知》,统一规范了全市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格式文本。在对各部门上报的基准制度和阶次划分基准的基础上,经过3个多月的收集、整理,对照法律法规核实确认,6月份,我办与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印制了《**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试行)》。内容共涉及全市43个行政执法部门,将现行有效的365部法律、法规、规章中相关处罚条款的有关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细化量化。共量化行政处罚条款1575项,细化违法行为2221项,建立处罚裁量标准5040项。目前,全市各执法部门基本建立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使随意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违法裁量、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4、全面落实培训考试制度,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坚持把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作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执法行为的切入点,不断加大培训力度,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为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今年组织开展了行政强制法骨干培训班,全市2200多名单位执法骨干参加了培训。从8月下旬至9月底,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分11期对全市3000余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考试,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5、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着力当好市政府行政决策的参谋和助手

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为市政府的正确决策把好关口,当好参谋。共完成了市政府领导批办的42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审查了市政府领导批办的合同(合同协议)文本14部,确保市政府的决策科学合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制度,搞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和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对市公安局、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京唐港办事处等193个罚没处室的罚没许可证进行了年检。

6、积极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和案卷评查工作,着力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水平。

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由主任张国华带队赴廊坊市进行学习考察。从我办和市城管局抽调骨干力量,组成调研小组,就目前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现状开展调研,完成了对市区的调研工作。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调度。目前,已将市本级、遵化市和丰润区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请示和方案等材料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省政府审批。对市优化办抽调的40余本执法卷宗,组织人员开展评查工作,并在政府系统处长践诺评议会上进行现场点评,得到市优化办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努力化解社会争议

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方针,认真受理、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标准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一是研究谋划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为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意见》,并以市政府文件向全市印发。为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标准建设,9月中旬,利用两天的时间,举办了全市行政复议应诉暨行政调解培训班,全市58名业务骨干参加了学习培训。二是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全年共收到复议申请140件,决定受理符合条件的93件,已办结73件。代市政府应诉案件6件。三是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为推进行政调解工作,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向全市印发了《关于建立市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并在全市建立了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市法制办负责办理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对于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坚持每案必调、先调后审,调解率达100%。

五、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着力提高政府法制建设

坚持以依法行政考核为契机,认真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建设水平。在全省首次开展的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我市被省政府评为优秀等次。对此,市委书记王雪峰和市长陈国鹰两位市领导都作出了批示。王雪峰书记批示“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再创佳绩”;市长陈国鹰批示“市法制办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今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我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及评分标准,并以政府办文件形式印发。起草印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度依法行政集中考核的通知》,抽调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多名干部组成考核小组,利用1周多的时间,对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考核。同时,根据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认真研究、周密组织,及时制定迎查方案,精心做好迎接省政府的考核准备工作。

六、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依法行政氛围,3月中旬,我办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共同举办了《**市公务员依法行政常用读本》首发仪式暨坚持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座谈会。原省法制办张国钧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3位市领导参加了座谈会。目前,该书被列为市委党校学习培训教材。同时,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已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河北日报》、《河北法制报》等网站和报纸刊登载反映我市政府法制工作的信息30余篇。对此,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给予批示:市长陈国鹰批示“市法制办的工作卓有成效”;常务副市长王久宗批示“有了良好开局,继续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

为整治城市交通环境,市政府把清理取缔非法客运三轮车作为创建文明城的一项重要任务,多次召开座谈会、调度会进行安排部署。我办作为三轮车治理工作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取缔非法改装和销售三轮车的通告》,并就取缔三轮车的实施主体、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提出了合法性建议,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12年6月,我办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创建全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2人被评为“**市创建全文明城市工作突出贡献个人”。

篇3: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

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2002年工作总结

200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以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现政府工作法制化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与时俱进,在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公开化、提高立法质量、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制度等方面继续取得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sO100

一、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

去年,我办在全市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中,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5.31”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质,按照罗志军市长、许慧玲副市长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三个促进,一个加快”,即:促进加快发展、促进转变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步伐,努力改变过去封闭式的工作方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开化程度。一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适应入世要求和增强全民法制意识,我办先后在机关、基层单位多次举办“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和“适应、利用WTO规则发展自己”的专题讲座。在“十六大”召开前夕,我办以“建设法制城市,推进依法行

政”为题,及时总结近年来我市政府法制建设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上向社会进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建立网上法制服务制度。我办网站已于去年7月正式开通,并与市政府政务大厅链接,现设有工作动态、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投诉信箱和法制咨询指南等9个栏目,并初步在网上建立了以我办为中心、各行政执法部门法规处(室)为成员的政府法制咨询服务网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制咨询和法律求助服务。三是开展“基层法制员”试点工作。通过鼓楼区及其江东街道建立基层法制员制度和街道法制工作接待站,使基层法制工作发挥了“一个窗口,两个功能”的作用,即,窗口宣传接待服务和让广大群众了解行政法律法规、政府行政职能以及监督行政执法的作用,为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进街入区开了好头。

二、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中心,加强地方立法定规工作

我办认真按照年初制定的立法计划,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需要,努力适应入世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要求,从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入手,本着维护政府全局利益、投资者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宗旨,不断改进立法审查,严格立法程序,较好地完成了政府行政管理和改善投资环境需要的一批立法项目。全年共完成《南京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南京市林地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完成《南京失业保险管理办法》、《南京物业管理办法》等8件政府规章以及《南京市大宗货物运输招投标管理办法》等1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此外,我办还对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发来征求意见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港口法》等16件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进行专项研究,并提出了修改建议。在今年的立法工作中,我办突出以优化投资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和规范行政管理为重点,一是抓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立法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意见》,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重点研究制定《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办法》、《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南京市企业使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等一批促进投资软环境建设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配合市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科学技术方面的奖励办法、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人防工程有偿出租出售暂行规定等9个立法项目,同时积极开展立法与执法分开的试点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二是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国家《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修改和制定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从实体和程序上解决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问题,从源头上提高整体立法水平。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吸纳社会公众参与政府重大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全年共有10件立法项目通过不同形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涉及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通过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公布。在立法中,我们还十分注意把好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审查关。如在审查《南京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过程中,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管,既满足了加强管理的需要,也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三是认真做好全市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后续工作。相继出台?了《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照上位法和上行文的清理结果反复检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政企、政事、政社分开要求,违背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文件,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同时加强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全市市级及区县、部门共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624件,其中废止3048件,修改717件,继续有效2859件,整个清理工作已于去年7月份完成。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全年对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报送备案的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此外,我办还坚持地方法规、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制度。

三、围绕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去年,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继续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进一步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我办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出试点工作方案和执法试行办法,明确了试点工作机构、试点范围、职责权限、队伍编制、经费安排以及试点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这项工作已于去年9月16日顺利实施。为贯彻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办在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跟踪调研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全市加快推进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试点的工作意见和改进、完善城管综合执法的方案。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总体要求,我办积极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全市13个区县和50多个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大力开展文明优质服务和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活动,使行政执法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三是加大对专项执法情况的检查力度。为加强地方立法的后续监督,我办还依法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市劳动局执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一年来的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增强了该部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力度。去年,按照盛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组织全市各区、县政府和部门广泛开展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我办牵头组织市人大法制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等部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对1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达到了总结经验、交流情况、发现问题、促进整改的目的,对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处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省政府检查组来南京检查工作时,对我市贯彻《行政处罚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认真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换证工作。去年,我办共举办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千余人次。通过培训,普遍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同时,为全市近1万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了省政府行政执法证。

此外,我办还积极配合市监察局开展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市在原有清理的基础上,又取消了近300项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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