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的呼唤读后感50字
1.《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生存法则——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在那冰天雪地的荒野中,他在艰难地前行,一步,又一步……狂风无情的向他席卷而来,冰雪划伤他的皮毛,一瞬间,雪被染得像红宝石般绚丽……”自从开始读《荒野的呼唤》后,这幅景象就经常在我脑海中闪现,究竟使他义无返顾去追求的是什么,我好奇的想知道答案,《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早期的代表作之一。作品的场景是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时间是十九世纪末,而他的主角,是一条狗。 布克,是他的名字。也许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对他有这样的印象——他高大、勇敢、机智,而且充满激情与斗志,也很能适应环境,生存能力特强。同时,在他的身上原就流着狼的血液。 他原是法官米勒的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犬,过着悠闲自得的生活。却不料被贫困的园丁卖给了狗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从此,他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新主人对他的侮辱和虐待,致使他一次又一次愤怒的反抗,而最后遭到的却总是一顿毒打。于是,在驯狗师的棒打下他开始渐渐懂得了“棍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法则”。领悟了生存所必须接受的一些屈辱。 经过几次展转,他被带到寒冷的北极为那些挖寻金矿的人拉雪橇,不同与其他的狗,他很快学会了他的新工作,也适应了北极冰天雪地的生活。就这样,他开始在拉雪橇中感受活着的滋味。长此以往,他的肌肉锻炼得像铁。对一切痛苦处之泰然。他学会了在雪地睡觉,学会了乘主人不注意时偷吃同伙的鱼食。 然而,他的威猛健壮,敏捷机智,注定了他与领导狗间的决斗已是在所难免。在那场惨烈的搏斗中,布克咬死了敌手,最终成了“成功的战士”。从此他就取得了带头狗的位置,负起了领导者的责任。他马上以牙齿和利爪树立了自己的威信,让手下乖乖地驯服,他是个出色的领袖。 他们在零下五十度的严寒里几乎没有休息地往返奔驰着,终于精疲力尽,同伴相继死了好几位,而布克仍顽强地活着,布克和他的另一些同伴作为不中用的狗被低价转卖给了三个年轻的主人。这是三个被黄金潮卷入北极圈的新手。他们对黄金的梦想是炽热的,完全缺乏经验,自以为是,不能适应新的环境,踏上了注定是悲剧的一次远行,读后感《《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布克是这当中唯一的幸存者。同时他认识了他生命中唯一会牵挂的人类——那个名字叫约翰?宋顿的美国人。宋顿带着布克站在高坡上,一起看到那三个人和那一群狗的灭亡。从此,布克对宋顿怀着敬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这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是如此强烈,仿佛是可以为他而死,与宋顿的交往,是布克生命的重大转折。他在湍急的河流中冒着生命的危险救了落水的宋顿。又用不可思议的力量为宋顿赢得了一次巨额打赌的胜利。 然而来自森林那端的呼唤越来越吸引布克,这声音仿佛在召唤他的灵魂,使他不由自主地想前往,布克的野性也逐渐滋长。在这样的荒野中,他的狼的本性被一点一点地唤醒了。他经常听到狼的嗥叫--自由的呼唤,那对于他是一种几乎不可抗拒的吸引,但因为对宋顿的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使他暂时抵挡住了这种呼唤声的诱惑。 在一次离开宋顿的远行后,布克发现自己已永远地失去了这位朋友——宋顿他们被当地土人所害。布克发疯般地扑向土人,一个一个地撕咬他们…… “约翰?宋顿死了。最后的牵挂断了。人类和人类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住他了。”他终于走进了狼群,和那些野兄弟并肩在雪原上自由地奔驰,唱着一只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那就是狼群的歌…… 读着这本书,可以深切的感受到作者对狗的生活、习性是那样熟悉,把他们的性格、内心活动刻画得那样真实可信,栩栩如生,达到了真实得令人惊异的程度。一如描写人--作者正是以“他”而不是以“它”来称谓这些狗的。 他们的生活和也侧面反映了人的生活。作者通过对布克的遭遇和命运的描写,显示了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破产的农民家庭里。他从幼年起就不得不出卖体力养活自己。做过童工、报童、水手,曾经还坐过监狱。他看到过最底层人们的悲惨的生涯。这使他强烈感受到社会的黑暗和残酷。他从这个人的世界里看到了兽的世界。而在《荒野的呼唤》中,他描写了兽的世界,事实上却是针对人的世界。通过了布克的遭遇和斗争历程,他歌颂了原始的强力、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歌颂了奔向自由的渴望,歌颂了强者和英雄主义。 在《荒野的呼唤》中,布克是一个胜利者,在广漠的雪原中自由地奔驰。而我们又何尝不能呢?有奋斗,有坚持,才能生存,才能换得永恒的自由。也许这正是杰克?伦敦所预示的答案--生存法则。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2.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你可曾尝试倾听大自然的声音?呼呼的风声,嘀哒的雨声,还有那各式各样的动物、植物发出的声音。
城市音箱里劲爆的音乐、马路上熙熙攘攘的汽车声早已将这些大自然中最原始的声音掩埋了,而最主要的是,我们的心早已经砌上了厚厚的隔音墙,隔开了那些天籁之音。 你可曾尝试过以一种认真地态度与一个动物沟通,倾听它地声音,感受它的感情?虽然越来越多的动物被人们豢养,当作宠物,可是,它们只是宠物而已,人们只是把它们当作一条招之即来、呼之即走的宠物而已,并没有平等、自由与沟通。
可是,杰克.伦敦却在《荒野的呼唤》中给我们塑造了巴克这样一只狗,它有思想,有感情,也有欲望。读过之后,不仅仅是新奇,更多的是震撼。
平淡如一日的生活麻痹了我们的思维,在生活的海洋中随波逐流的我们需要这样一种震撼。 巴克最初是一只被豢养的狗,如今日的宠物狗一般,它的指责就是陪主人散散步、戏戏水、打打猎。
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它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若不是贫贱的园丁因生活所困将它卖给了狗贩,也许,它的一生就如一般的宠物狗,平平淡淡。
可是,事情却从它被卖出的一刻开始改变。 被卖出的巴克最初无法适应那颠簸、困难的环境,它想到反抗、挣扎逃脱,它想恢复从前平静、安逸的生活。
一名红衣男子无情的棍棒给它上了它狗生的第一课:强者为王!是的,巴克在红衣男子的棍棒下学聪明了,它安静地服从了现实。 随即巴克被不断的出售。
在给邮差佩劳服务的过程中,它显示了它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优异的领导能力。它的地位就在与斯匹次的斗争中逐渐巩固。
在与狗群一起劳动的过程中,巴克体内最原始的野性不断被唤醒,可是它自己却找不到方向。 我们看到人类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可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一群狗身上的时候,我们才发觉,不只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这样一个生存法则,是的,这就是一个生存法则:“适者生存”“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讲究“陈力就列,不能者止”,这是文明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力,最直接的生存方式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就是从最初被食的情况,一步一步积累经验,到了食的地位。它达到了“一耸毛”“一声低喉”就足以令周围的狗惧怕的地步。
它领略到了作为一名胜利者的感觉,它感觉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 即使它在狗群里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可是它终究只是一条狗,一条被人类所奴役的狗,在人类面前,它只是一个畜生,没有关爱,没有地位,直到桑顿的出现。
桑顿最初也如其他人一样,不断地驱使着狗群在冰天雪地里拉着他们前行,知道他的同伴葬身冰湖中。或许是因为一无所有,桑顿更珍惜他现在所拥有的,同时也把利益之类的看淡了。
他和巴克成了朋友,是的,朋友,一条狗和一个成为了朋友,不是怜惜、不是一时兴起,而是在那危难的环境中结成了同志般的感情。巴克能感受到桑顿的感情,而桑顿也能从巴克默默凝视的眼睛中读出它的感情。
当他们抵达到一个大森林的时候,当巴克听到森林那边一声声狼号的时候,它感觉自己体内有种力量在被召唤,它觉得自己体内有种力量被唤醒,可是,因为有了桑顿这个朋友,因为有了感情的羁绊,巴克把这样一种召唤压抑着。直到有一天,它从森林中回来之后,发现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害,它体内的野性在那一刹那爆发。
它咬死了那群印第安人,随后,绝决地走入了森林,和着来自荒野中的呼唤,走入了狼群! 。
从最初的温驯到最后的“野蛮”,应该说是这个社会教会了它生存,若保持最初的服从与温驯,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残酷的棍棒下。我深深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被唤醒的本性。
透过动物之间血淋淋的争夺与打斗,我看到的是我们文明人之间“文明”的争斗。不计手段、不计后果,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惜争个头破血流。
曾经我会鄙视这样的行为,可是,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因为,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的,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争取,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必须拿出自己体内的本能来----这就是杰克.伦敦告诉我们的生存的法则。---------------------------------------“在那冰天雪地的荒野中,他在艰难地前行,一步,又一步……狂风无情的向他席卷而来,冰雪划伤他的皮毛,一瞬间,雪被染得像红宝石般绚丽……”自从开始读《荒野的呼唤》后,这幅景象就经常在我脑海中闪现,究竟使他义无返顾去追求的是什么,我好奇的想知道答案。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早期的代表作之一。作品的场景是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时间是十九世纪末,而他的主角,是一条狗。
布克,是他的名字。也许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对他有这样的印象——他高大、勇敢、机智,而且充满激情与斗志,也很能适应环境,生存能力特强。
同时,在他的身上原就流着狼的血液。 他原是法官米勒的爱犬,过着悠闲自得的生活。
却不料被贫困的园丁卖给了狗贩子。从此,他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新主人对他的侮辱和虐待,致使他一。
3.一篇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叫巴克的狗出生在圣克拉拉山谷。大法官米勒的房子就坐落在山谷之中,米勒是巴克的主人。而巴克却是这里的主人,它管辖着米勒的领地里所有的动物。它还经常陪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游泳、一起打猎;也陪米勒的女儿们出去散步、烤火等,过着十分安逸而又舒适的生活。但由于一批批淘金者需要身强力壮的狗来为自己干活儿,所以巴克被交易了好多次,最后被卖到冰天雪地的北极去拉雪橇。在恶劣的环境下巴克不仅要学会了自力更生、学会了各种求生的本领。而且还要忍耐着领头狗斯皮茨的挑衅和攻击,环境造就了一切,渐渐地激发了巴克内心的野性,把斯皮茨打败了,争夺到了领头狗的地位。
但是,在巴克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桑顿救了下来,成为了巴克的新主人,并感受到了爱的力量。可好景不长,巴克在一次捕猎回来时发现它敬爱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巴克的野性被完全激起,愤怒地为主人报了仇,并独自步入茫茫森林,汇入了狼群。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动物的喜怒哀乐以及动物和人类之间的感情,也让我明白了在遇到困难时不能退缩,要勇敢去面对、去挑战。
4.荒野的呼唤的主要内容 和读后感 and 简介
有好几篇..自己挑下修改..你可曾尝试倾听大自然的声音?呼呼的风声,嘀哒的雨声,还有那各式各样的动物、植物发出的声音。
城市音箱里劲爆的音乐、马路上熙熙攘攘的汽车声早已将这些大自然中最原始的声音掩埋了,而最主要的是,我们的心早已经砌上了厚厚的隔音墙,隔开了那些天籁之音。 你可曾尝试过以一种认真地态度与一个动物沟通,倾听它地声音,感受它的感情?虽然越来越多的动物被人们豢养,当作宠物,可是,它们只是宠物而已,人们只是把它们当作一条招之即来、呼之即走的宠物而已,并没有平等、自由与沟通。
可是,杰克.伦敦却在《荒野的呼唤》中给我们塑造了巴克这样一只狗,它有思想,有感情,也有欲望。读过之后,不仅仅是新奇,更多的是震撼。
平淡如一日的生活麻痹了我们的思维,在生活的海洋中随波逐流的我们需要这样一种震撼。 巴克最初是一只被豢养的狗,如今日的宠物狗一般,它的指责就是陪主人散散步、戏戏水、打打猎。
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它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若不是贫贱的园丁因生活所困将它卖给了狗贩,也许,它的一生就如一般的宠物狗,平平淡淡。
可是,事情却从它被卖出的一刻开始改变。 被卖出的巴克最初无法适应那颠簸、困难的环境,它想到反抗、挣扎逃脱,它想恢复从前平静、安逸的生活。
一名红衣男子无情的棍棒给它上了它狗生的第一课:强者为王!是的,巴克在红衣男子的棍棒下学聪明了,它安静地服从了现实。 随即巴克被不断的出售。
在给邮差佩劳服务的过程中,它显示了它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优异的领导能力。它的地位就在与斯匹次的斗争中逐渐巩固。
在与狗群一起劳动的过程中,巴克体内最原始的野性不断被唤醒,可是它自己却找不到方向。 我们看到人类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可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一群狗身上的时候,我们才发觉,不只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这样一个生存法则,是的,这就是一个生存法则:“适者生存”“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讲究“陈力就列,不能者止”,这是文明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力,最直接的生存方式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就是从最初被食的情况,一步一步积累经验,到了食的地位。它达到了“一耸毛”“一声低喉”就足以令周围的狗惧怕的地步。
它领略到了作为一名胜利者的感觉,它感觉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 即使它在狗群里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可是它终究只是一条狗,一条被人类所奴役的狗,在人类面前,它只是一个畜生,没有关爱,没有地位,直到桑顿的出现。
桑顿最初也如其他人一样,不断地驱使着狗群在冰天雪地里拉着他们前行,知道他的同伴葬身冰湖中。或许是因为一无所有,桑顿更珍惜他现在所拥有的,同时也把利益之类的看淡了。
他和巴克成了朋友,是的,朋友,一条狗和一个成为了朋友,不是怜惜、不是一时兴起,而是在那危难的环境中结成了同志般的感情。巴克能感受到桑顿的感情,而桑顿也能从巴克默默凝视的眼睛中读出它的感情。
当他们抵达到一个大森林的时候,当巴克听到森林那边一声声狼号的时候,它感觉自己体内有种力量在被召唤,它觉得自己体内有种力量被唤醒,可是,因为有了桑顿这个朋友,因为有了感情的羁绊,巴克把这样一种召唤压抑着。直到有一天,它从森林中回来之后,发现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害,它体内的野性在那一刹那爆发。
它咬死了那群印第安人,随后,绝决地走入了森林,和着来自荒野中的呼唤,走入了狼群! 。
从最初的温驯到最后的“野蛮”,应该说是这个社会教会了它生存,若保持最初的服从与温驯,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残酷的棍棒下。我深深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被唤醒的本性。
透过动物之间血淋淋的争夺与打斗,我看到的是我们文明人之间“文明”的争斗。不计手段、不计后果,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惜争个头破血流。
曾经我会鄙视这样的行为,可是,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因为,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的,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争取,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必须拿出自己体内的本能来----这就是杰克.伦敦告诉我们的生存的法则。---------------------------------------“在那冰天雪地的荒野中,他在艰难地前行,一步,又一步……狂风无情的向他席卷而来,冰雪划伤他的皮毛,一瞬间,雪被染得像红宝石般绚丽……”自从开始读《荒野的呼唤》后,这幅景象就经常在我脑海中闪现,究竟使他义无返顾去追求的是什么,我好奇的想知道答案。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早期的代表作之一。作品的场景是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时间是十九世纪末,而他的主角,是一条狗。
布克,是他的名字。也许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对他有这样的印象——他高大、勇敢、机智,而且充满激情与斗志,也很能适应环境,生存能力特强。
同时,在他的身上原就流着狼的血液。 他原是法官米勒的爱犬,过着悠闲自得的生活。
却不料被贫困的园丁卖给了狗贩子。从此,他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新主人对他。
5.荒野的呼唤 读后感 100字即可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
我读后百感交集。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终于有一天,巴克不小心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共历坎坷。
但是,残酷的环境还是把巴克击垮了。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桑顿收留,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巴克知恩图报,挣断了与人类社会的最终纽带,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心情感到格外的沉重,有一种类似饥饿,却又不能用食物填饱的感觉,特别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土著人杀害后,巴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巴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
现如今,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爱着它的人死了,巴克没有了精神寄托和牵挂,怎能不让人惋惜呢?看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 回忆巴克的生活经历,我深切地感受到环境对于性格的塑造作用。
像巴克,从小养尊处优,以至于它变得娇小、柔弱,容易被击垮,但是,当它被贩卖到北国之后,适者生存的恶劣环境使得它不得不为了生存而磨炼自己、考验自己,逐渐成为生存的强者,颇具王者风范。这都是环境对于性格的影响。
在现代社会中,环境的感染以及生活的影响同样对于我们十分重要,环境决定了我们成长的轨迹和道路。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同样有着优胜劣汰的规则,如若我们像原来的巴克那样,必定不能迅速适应风云莫测的社会而遭遇淘汰。
因此,我们只有自力更生,学会各种生存技能,才能在社会立足生存。 当然书中讲到的关于环境激发内心世界的野性也很重要。
如若巴克一直呆在家里,或许永远都是一条帮助人类,与人类早夕相处,只会乖乖索取食物普通狗,而巴克却被贩卖到了北国的荒蛮之地,从此命运被改变。为了适应环境而生存,对于巴克来说,生存就得杀戮,它在生存中学会了杀戮,杀戮让它取得了令所有雪橇狗都敬而远之的地位,杀戮让它在为约翰报仇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这一切的一切都在逐渐激发着它内心的野性。
对自然的认识,对自然渴望在它的心里产生共鸣,荒野的呼唤唤醒它尘封的野性,虽然,约翰的爱冻结住了巴克对自然的向往,但是,这只是短暂的,约翰成为最后一根套在巴克脖颈上的纽带,这是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维系,是爱的纽带。最终还是断了,巴克挣脱了束缚,获得了自由,遁入森林,汇入狼群,成为一只真正的狼。
我喜欢这本书,他令我学会了许多。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我相信做任何事情都一定会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