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连动式;作谓语、定语;比喻勉强凑合或无原则的迁就
释义:脚大鞋小,切断脚趾去适应鞋子的大小。比喻勉强凑合或无原则的迁就。
截趾适履,原意是脚指头被砍掉,去穿圆口鞋。比喻不合理的牵强凑合或生搬硬套。出自《郁离子》引《说难》。
这个成语的典故是:从前,有个人叫公孙龙,他是个有名望的辩论家,善于辩论。他主张“白马非马”,理由是:马与白马在形状上不一样,白马有白色的毛,马没有。因此白马不是马。他的门生跟着他到处去辩论,有一天来到一个村庄,见路边有一老农正在用长梯子爬墙偷摘人家的梨子吃。门生见了十分生气,准备指责老农一番。公孙龙制止了他,说:你看那人为什么那样心安理得?他说这个墙头不属于他的梨园,偷摘的人,说不认识这墙头也说得过去,属于穿别人的鞋子呢,可是我看那偷食的人脚下穿的就是不适合自己脚的鞋子。”门生顿时明白了什么道理,以后再也不敢争强好胜去争斗了。这个故事被演变成了“截趾适履”的成语。
总之,“截趾适履”的原意是指一个人买鞋买成自己的脚不合适后去砍掉自己的脚指头来适应鞋子,用来比喻不合理地生搬硬套。
近义词: 削足适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