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指抢杀偷盗,不务正业。
“椎埋狗窃”这则成语的意思是像屠户和盗贼一样干些撬门扭锁的勾当,偷偷摸摸地拿走人家的财物。它来源于一个历史故事:
五代时期,有个人名叫王敬荛,是河阳节度使,他杀人毫不眨眼,为人残暴。有一次,王敬荛回到京城时,有个人将一个头颅、一些衣带以及刀锥之类的用具献给了他。献宝人解释说:“这些物件,都是我从盗墓贼手中得到的。”献宝人又表示自己精通相马,而王敬荛也喜欢名马,因此得到了赏识并被提拔。献宝人很得意地说:“我椎埋狗窃,自有常法。”意思是说,我虽然干的是些盗墓贼的勾当,但自有门道。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椎埋狗窃”这种行为是为人所不齿的,它虽然能带来一些利益,但会损害他人的利益和社会风气。因此,我们应该遵守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以诚信、公正、廉洁的态度对待自己和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