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作定自弊。
为法自弊,读音为:[wèi fǎ zì bì]。
释义为:为法:行事;弊:同敝,坏。指因执行法律而自作聪明,办坏事。
成语出处:《史记·商君列传》:“商君遗礼义,弃仁义,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故秦人家富子壮则不美礼乐,而务私善。家贫子弱则不顾公义,而务私难。卒之二世而亡。”
成语故事:商鞅变法时执法过于严酷,他下令在南门立一根木头并说谁将此木扛到北门就赏金,有个人试着把木头扛到了北门得到了赏金。后来有人犯法商鞅也照样赏金并且不漏网,有个非常出名的叫吴起的人因此而被商鞅割掉了鼻子。后来商鞅的法令更加严厉执行起来,秦国的国力大为增强,军队战斗力也大大提高,最终统一了全国。但是商鞅的严刑峻法也给自己带来了不幸,他被公子虔诬害,车裂而死。
近义词: 作法自毙
反义词: 嫁祸于人